作為商業(yè)機構,倒閉破產清算什么的,都是很正常不過的事情,但是銀行作為吸收居民存款的金融機構,倒閉或者破產的代價還是比較大的,起碼的社會影響上,就是很大的事件。存款利率放開后,銀行為競爭存款,會抬高銀行吸儲成本,一些小型銀行如果經營不善,可能面臨破產倒閉的風險,這時就需要存款保險制度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改革開發(fā)以來,銀行業(yè)發(fā)生了很多變化。在所有制方面的最大變化主要是兩塊:一個是出現了國有控股的股份制銀行,一個是出現民營和外資銀行。于是也開始有銀行倒閉的案例,比如1998年的海南發(fā)展銀行在成立僅僅2年10個月就宣布倒閉,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家倒閉銀行。2005年國家出臺了《存款保險條例》,如果銀行破產能夠最多賠償儲戶五十萬元,五十萬以內全額賠付超過五十萬只賠償五十萬,而且保費不需要儲戶來支付,所以不用很擔心銀行破產會給我們帶來損失,首先銀行破產的可能性很低,其次就算銀行倒閉也有賠款保障。
還得靠《存款保險條例》,因為里面有提到我們面對這樣的風險的時候要怎么辦: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存款保險是人民銀行強制性讓商業(yè)銀行購買,且不需要儲戶承擔保費,由銀行自行承擔。只有銀行存款享受,理財產品、保險、基金(包括余額寶的貨幣基金)不享受。此外由于銀行或儲戶涉及的違法案件造成的損失不在賠付范圍內。
假如銀行真的破產了,儲戶的存款如果未超過50萬元,保險公司會對你的存款全額賠償,這50萬元是包含存款和利息的。儲戶的存款如果超過50萬元,那么低于50萬以下的部分會全部賠償,超過的部分會按照清算破產銀行的資產,按比例賠償。舉個列子:小王在A銀行存了80萬元,有一天A銀行破產了,破產清算的資產比例為30%,那么小王的80萬元存款能拿回的就是50萬元+清算資產9萬元(30萬元*30%)=59萬元,他會損失21萬元。
銀行內部機制,銀行都會實行分級、分權限審批、雙人復核機制,比如貸款會經過幾個部門才能最終放款,存款達到一定的權限必然行長才能授權,這樣的目的就是防止內部出現的卷款的情況;外部,人行銀監(jiān)對銀行監(jiān)管力度很強,每月的報表或者檢查多如牛毛,如果指標出現一點問題,立馬就會殺過來檢查了。



